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是一场根深蒂固的斗争,充满了历史讽刺和当代不公,
这些因素持续推动着暴力和流离失所的循环。本文探讨四个关键主题:
巴勒斯坦在历史上为逃离纳粹迫害的犹太移民提供避难所,却随后自身面临
流离失所;犹太复国主义准军事组织及后来的以色列使用恐怖主义手段,
却将他人贴上恐怖分子标签;促成以色列建立的人权规范如今被用来违反
巴勒斯坦人的权利;以及1947年联合国分区计划的不公,随后以色列的
非法扩张。这些主题揭示了双重标准、道德矛盾和法律违规的模式,
持续削弱巴勒斯坦人的权利,并凸显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的必要性。
在1930年代和1940年代,纳粹德国驱逐犹太人,根据1935年《纽伦堡法》
剥夺其公民身份,并在1938年吞并奥地利后加剧迫害。由富兰克林·D·罗斯福
发起的1938年7月埃维昂会议未能提供避难所:32个国家参加,但只有
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哥斯达黎加愿意接纳大量难民(分别为10万和200个家庭),
而美国和英国拒绝增加配额。在选择有限的情况下,许多犹太人转向
英属巴勒斯坦托管地,英国根据1917年《贝尔福宣言》促进了移民。
1933年至1939年间,超过12万犹太人抵达,至1947年,犹太人口占33%
(190万中的60万)。在这一背景下,巴勒斯坦接纳并拯救了被世界大部分
地区拒之门外的犹太难民。
如今,这一历史被犹太复国主义叙事颠倒,宣称“没有国家愿意接纳
巴勒斯坦人”。自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袭击及以色列在加沙的报复行动
以来,据联合国估计,190万巴勒斯坦人(210万中的190万)被流离失所。
人权观察(HRW)记录这些行动为强制转移,属《日内瓦公约》下的战争罪,
包括疏散令、袭击安全区以及加沙70%住房的毁坏。以色列官员,如
财政部长贝扎莱尔·斯莫特里奇,建议加沙人“自愿移民”,暗示他们的
流离失所能解决冲突。这一叙事忽略了在约旦、智利和德国等国的
600万巴勒斯坦侨民,以及以色列封锁和对加沙边境(如拉法口岸)
的控制阻碍了巴勒斯坦人离开,而非国际社会缺乏意愿。讽刺显而易见:
部分由在巴勒斯坦找到避难所的难民建立的以色列,如今强制流离
巴勒斯坦人,却声称没有其他国家会接纳他们,违反了国际法下
他们留在祖国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
犹太复国主义准军事组织伊尔贡和莱希在英国托管期间使用了如今会被
归类为恐怖主义的策略,旨在驱逐英国人并建立犹太国家。由梅纳赫姆·贝京
领导的伊尔贡在1946年炸毁大卫王酒店,造成91人死亡(41名阿拉伯人、
28名英国人、17名犹太人)。1948年伊尔贡和莱希在代尔亚辛村的屠杀
杀害了100多名巴勒斯坦村民,引发大规模逃亡,加剧了“纳克巴”。
其他行动包括1947年绞死英国军士克利福德·马丁和默文·佩斯的
事件,阿拉伯市场的爆炸,以及1946年罗马英国大使馆爆炸等国际袭击。
莱希在1944年刺杀了莫因勋爵,并在1948年暗杀了联合国调解人
福尔克·伯纳多特,后者可能涉及以色列国家。这些行为——针对平民、
制造恐惧、追求政治目标——符合现代恐怖主义定义(联合国大会
第49/60号决议,1994年)。贝京,被MI5悬赏1万英镑,后来成为
以色列总理(1977-1983),创立了利库德党,如今由本雅明·内塔尼亚胡
领导。
此后,以色列实施了反映这种暴力的行为,常被框定为自卫,
但被批评为恐怖主义或违反国际法。2006年,以色列轰炸贝鲁特-拉菲克·
哈里里国际机场,针对民用基础设施,导致数千人受困,遭到HRW
谴责因缺乏军事必要性。1973年,以色列击落利比亚阿拉伯航空
114号航班,造成113人中的108人死亡,国际民航组织(ICAO)
认为此举非法。以色列还在2001-2002年摧毁加沙的亚西尔·阿拉法特
国际机场,象征着2007年封锁下对巴勒斯坦人行动的更广泛限制。
然而,以色列将哈马斯领导人贴上恐怖分子标签,针对他们进行暗杀——
如2024年7月在德黑兰的伊斯梅尔·哈尼亚和2024年10月在拉法的
叶海亚·辛瓦尔——却忽视自身历史。哈马斯被美国和欧盟指定为
恐怖组织,曾袭击以色列平民,但其在加沙的政治角色和言辞变化
(如2017年宪章)被忽视,剥夺了其贝京所获得的合法性。
这种双重标准——为犹太复国主义和以色列暴力开脱,同时谴责
巴勒斯坦抵抗——延续了冲突的循环。
限制英国人在托管期间的人权规范促成了以色列的建立,但这些规范
如今被以色列用来侵害巴勒斯坦人。英国托管任务要求英国“保障
巴勒斯坦所有居民的公民和宗教权利”,反映了早期人权原则。
面对伊尔贡和莱希的叛乱,英国的反应较为克制:1946年的“鲨鱼行动”
包括逮捕和宵禁,被捕的武装分子被驱逐到厄立特里亚、肯尼亚和
塞浦路斯的营地,避免了大范围破坏。二战后的疲惫、国际压力
(尤其是在大屠杀后来自美国的压力)以及新兴的人权规范限制了
使用过度武力。类似以色列在加沙的更残酷反应可能早已粉碎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阻止了1948年以色列的建立。
今天,以色列在其对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上违反了这些规范。
自2023年10月以来,以色列在加沙的行动导致190万人流离失所,
超过4.3万人死亡,70%的住房被毁,HRW将其定性为强制转移,
属战争罪。2007年的封锁构成集体惩罚,违反《第四日内瓦公约》
第33条,限制了基本物资的获取。在第三国进行的针对性暗杀,
如在伊朗杀害哈尼亚,违反了主权,并引发了关于国际人权法下
法外处决的担忧。讽刺意味深长:保护1940年代犹太人口的规范
如今被忽视,因为以色列的行为破坏了巴勒斯坦人的生命权、
行动权和自决权。
1947年联合国分区计划(第181号决议)本质上不公,将巴勒斯坦托管地
56%(1.41万平方公里)分配给犹太国家,供少数人口(33%,60万人)
使用,他们仅拥有7%的土地,而阿拉伯多数(67%,130万人)
仅获43%(1.15万平方公里)。耶路撒冷应为国际城市。犹太领导层
接受该计划作为建国的步骤,而阿拉伯领导层拒绝,认为其违反
自决权。随后的1947-1948年内战和1948年阿以战争使以色列扩张
至巴勒斯坦的78%(2.077万平方公里),750,000名巴勒斯坦人
被流离失所(纳克巴),代尔亚辛等屠杀加剧了逃亡。
这56%对以色列来说还不够,此后通过占领、定居点和吞并非法扩张。
1967年六日战争使以色列占领了西岸、加沙、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
2024年国际法院(ICJ)咨询意见宣布这一占领非法,指出通过西岸
和东耶路撒冷超过70万定居者违反了巴勒斯坦自决权,属《第四日内瓦公约》
第49条下的非法行为。巴勒斯坦人经常面临驱逐,如在谢赫贾拉,
为定居者让路。以色列1980年吞并东耶路撒冷作为其“不可分割的首都”
是非法的,联合国决议A/RES/ES-10/24(2024)重申了这一点,
同时谴责定居点和隔离墙。这些行动巩固了以色列的控制,
造成“不可逆的后果”,等同于吞并,进一步流离巴勒斯坦人,
违背了分区计划的公平原则。
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充满了历史讽刺和当代不公,揭示了深刻的
双重标准。巴勒斯坦为被世界拒绝的犹太移民提供了避难所,
但如今以色列流离巴勒斯坦人,却声称无人接纳,忽视其在
他们困境中的角色。犹太复国主义准军事组织使用恐怖主义建立国家,
以色列随后实施类似行为——轰炸机场、击落飞机——却将哈马斯
贴上恐怖分子标签,尽管贝京本人有恐怖主义历史。促成以色列建立
的人皮肤规范如今被用来侵害巴勒斯坦人,如加沙的强制转移和封锁
所示。1947年的不公划分,伴随以色列通过定居点和吞并的非法扩张,
延续了这一流离失所模式,违反了国际法和巴勒斯坦人的权利。
这些矛盾凸显了对问责制和尊重巴勒斯坦自决权的解决方案的
迫切需要,解决这一冲突核心的历史冤屈和当代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