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阿拉伯-以色列战争,对巴勒斯坦人而言被称为“纳克巴”(Nakba,大灾难),是中东历史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导致超过70万巴勒斯坦人流离失所,并促成了以色列国的建立。在村庄被驱逐和军事行动的混乱之中,一个鲜为人知的层面浮现出来:数千名巴勒斯坦平民被关押在以色列管理的拘留营中。本文依据国际红十字委员会(ICRC)已解密的报告和历史研究,探讨了谁被拘留、他们所遭受的恶劣条件、强加给他们的强迫劳动的性质,以及这些做法如何违反当时已确立的国际人道法。虽然以色列的叙述常常将这些营地描述为战时扣押潜在战斗人员的必要措施,但巴勒斯坦人的叙述则突显了系统性的虐待与剥削,凸显了这场冲突的人类代价。
这些营地的被拘留者主要是巴勒斯坦平民,而非战斗人员,他们在以色列为确保领土并创造犹太人口多数而进行的军事行动中被俘。估计有5,000至9,000人被关押在至少22个地点——5个正式战俘/劳役营和多达17个非正式营地——时间从1948年持续到1955年晚些时候。正式营地包括海法附近的阿特利特(Atlit)、雅法东北的伊吉利勒(Ijlil)、被摧毁的萨拉凡德·阿马尔村附近的萨拉凡德(Sarafand)、特拉维夫附近的特尔·利特文斯基(Tel Litwinsky)、以及内塔尼亚附近的乌姆·哈立德(Umm Khalid),这些营地容纳了大多数人,容量从数百人到近3,000人不等。非正式营地则临时设在警察局、学校或村庄房屋中,通常位于联合国分治计划划给阿拉伯国家的地区。
从人口结构看,被拘留者主要是15至55岁的健壮男子,被贴上“适战年龄”标签,尽管他们是平民身份,仍被视为潜在威胁。然而记录显示捕网更广:55岁以上老人(至少有90名被记录)、10至12岁的男孩(15岁以下有77人)、患病者(包括肺结核患者),偶尔还有妇女和儿童。在正式营地中,82-85%是巴勒斯坦平民,远超正规阿拉伯士兵或真正战俘的人数。许多人在大规模驱逐行动中被捕,例如1948年7月的“达尼行动”(Operation Dani),6-7万名巴勒斯坦人被逐出吕大(Lydda/Lod)和拉姆拉(Ramle),其中约四分之一的成年男子被拘留。1948年10月“希拉姆行动”(Operation Hiram)期间,加利利地区的比尔纳(al-Bi’na)、代尔·阿萨德(Deir al-Asad)和坦图拉(Tantura)等村庄也遭到类似扫荡。
绑架手段系统而残暴:使用预先准备的嫌疑人名单将男子与家人分开,在酷热中得不到水的情况下被迫长途行军,或在重兵看守下被卡车运走。许多人未经证据或审判就被指控为“破坏分子”,反映出一种以安全、人口控制和劳动力需求为目的的任意拘留政策。幸存者(如加利利的穆萨)回忆,他们在枪口下被驱赶,许多年轻人在抓捕过程中被枪杀。受过教育或政治活跃的人(如1936-1939年阿拉伯起义参与者)受到更严格审查,尽管某些意识形态背景(如共产主义者)偶尔因外部斡旋而获得较好待遇。
这些营地的生活充满匮乏与虐待,远远低于人道标准。住房为改建的英国托管地设施、四周环绕铁丝网和瞭望塔的帐篷,或半毁的巴勒斯坦村庄建筑。过度拥挤极为普遍,20-30人挤在一顶潮湿漏雨的帐篷或房间里,冬季时水会渗入用树叶、纸板或木屑临时铺成的床铺。卫生条件恶劣:露天厕所、洗漱设施不足、卫生极差,导致肺结核等疾病蔓延。食物配给极少——劳动者每天仅400-700克面包,辅以腐坏水果、劣质肉类和稀缺蔬菜——造成普遍营养不良。水资源严重短缺,加剧了强迫行军和日常生活的痛苦。
医疗几乎不存在;病人得不到治疗,老弱病残最先受害,有人因暴露或伤病未治而死亡。虐待是系统性的:殴打、随意枪杀(常被称作“逃跑未遂”)、羞辱(如强迫裸体搜身并让基布兹居民围观)。1949年1月,红十字代表埃米尔·莫埃里(Emile Moeri)在报告中写道:“看到这些可怜人,尤其是老人,被从村庄里抓走,无缘无故关进营地,被迫在湿漉漉的帐篷里过冬,远离家人;那些熬不过这些条件的人就死了。”看守(包括前英国军官和前伊尔贡成员)制造恐怖统治,每天例行检查、劳动和威胁。
红十字会定期探视并记录违规行为,但其影响力仅限于“道德劝说”,以色列常常无视释放或改善的要求。报告显示评价不一——早期对食物和强迫劳动的严厉批评,到1948年底卫生略有改善——但平民与战俘身份的混淆始终存在。
强迫劳动是这些营地的核心目的,利用被拘留者填补犹太人动员造成的劳动力短缺,以支撑以色列新兴基础设施。任务繁重且危险,每天在武装看守下进行:清理战场尸体、废墟和未爆弹药;挖掘战壕与加固阵地;修筑道路(如内盖夫通往埃拉特的公路);采石;种菜;打扫士兵营房与厕所;搬运从被拆毁巴勒斯坦房屋中掠夺的财物。拒绝劳动会被殴打或枪杀,幸存者图菲克·艾哈迈德·朱马·加尼姆(Tewfic Ahmed Jum’a Ghanim)回忆:“谁拒绝干活就被枪毙,他们说那人‘试图逃跑’。”
劳动条件加剧了营地的苦难:全天在极端天气下干活,仅以微薄食物作为“激励”。1948年7月,红十字代表雅克·德·雷尼耶(Jacques de Reynier)将其称为“奴隶制”,指出16-55岁的平民被关押从事与军事相关的劳动,违反了禁止此类强迫的规定。乌姆·哈立德营地的马尔万·伊卡卜·耶希亚(Marwan Iqab al-Yehiya)回忆,在采石场砍石头,每天只得到早晨一个土豆、晚上半条干鱼,期间还不断遭受羞辱。劳动甚至延伸到营外,如米茨佩·拉蒙,直接服务于战争与国家建设。
以色列历史学家本尼·莫里斯(Benny Morris)在《巴勒斯坦难民问题之再探》(The Birth of the Palestinian Refugee Problem Revisited)中简要提及这些拘留,指出来自吕大、拉姆拉等地的人被关押以接受筛查,并被用于农业、家务和军事支持,直至获释或被驱逐。但他将其框定为混乱中的临时安全措施,与亲巴勒斯坦来源相比,淡化了系统性剥削。
这些做法违背了当时正在形成及习惯的国际人道法,特别是1929年《日内瓦战俘公约》和影响1948年标准的1907年《海牙公约》。任意绑架和无限期拘留无罪名,违反了对强迫迁移的保护(后在《日内瓦第四公约》第49条中明文规定)以及不歧视的人道待遇要求。强迫劳动,尤其是挖掘战壕、清除未爆弹等与军事直接相关的危险工作,违反了1929年公约第31条,禁止为敌方军事行动服务或危及生命的工作。
营地条件——食物、卫生、医疗均不达标——违背了维持健康所需充足口粮(1929年公约第11条)和每月体检(第15条)的规定。红十字会多次抗议这些违规行为,但以色列在西方大国支持下不予遵守,使干预无效。此类行为(包括让平民从事危险工作)若放在今天,将构成《罗马规约》规定的战争罪,凸显这场冲突持久的法律阴影。
1948-1955年间巴勒斯坦平民被拘留一事,至今仍是纳克巴中研究不足的一面,被大规模驱逐所掩盖。约78%(约6,700人)的被拘留者在停战谈判中作为“人质”被驱逐,永久禁止返回,其余人则陆续获释。这一事件不仅造成即时苦难,也导致了代际创伤与难民危机。今天,在历史问责争论持续之际,通过解密档案承认这些营地的存在,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冲突根源。通过正视这些违法行为,社会才能在正义与国际规范的基础上迈向和解。